涌吐剂



关键词:涌吐剂 方剂分类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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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以涌吐药物为主要组成的方剂称涌吐剂。

  凡以涌吐药为主组成,具有涌吐痰涎、宿食、毒物等作用,以治疗痰厥、食积、误食毒物的方剂,统称为涌吐剂。属“八法”中的吐法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“其高者,引而越之”为其立法依据。

  涌吐剂的主要作用,是促使停蓄在胸膈、咽喉、胃脘部的痰涎、宿食、毒物从口中吐出,以治疗中风、癫狂、喉痹、宿食停于胃脘、毒物滞留胃中等,部位在上、病情急迫需立即急救的病证。 中风、癫狂、喉痹之痰涎壅盛,阻塞咽喉,呼吸迫,痰声如锯等,使用本类方剂通关豁痰,令痰涎排出,病情往往可得到好转。宿食停滞胃脘,胸闷脘胀,时时欲吐不能者,可用涌吐剂以除宿食。误食毒物,为时不久,毒物尚留胃中者,用吐法排出毒物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急救方法。干霍乱吐泻不得乃中焦气机窒塞,上下不通所致,用涌吐剂涌吐,令气机开通,则窒塞可解。

  涌吐剂作用迅猛,易伤胃气,应重病即止,年老体弱、孕妇、产后均应慎用。

  涌吐药是具强烈涌吐功效的药物,称为涌吐药,又称催吐药。由于吐法在现代临床上已较少采用,故本类药物作为涌吐药应用的机会不多。相对而言,各具体药物的其他功效在临床上应用的机会更多。从临床实践的角度来说,本药物只是一些具有强烈涌吐功效的药,而不是以涌吐为主要功效的药。

  涌吐药均有涌吐的功效。涌吐作为一种功效,即通过诱发呕吐以排出蓄积体内的毒物、宿食及痰涎等有形实邪的治疗作用。涌吐作用主要用于误食毒物,尚停胃中,未被充分吸收;或宿食停滞不化,尚未入肠,胃脘胀痛不适;或痰涎壅滞于咽喉,呼吸困难;或痰浊壅滞胸膈,痰迷心窍,癫痫发狂等症。本类药物分别还兼有截疟,祛湿退黄,外用解毒收湿、蚀疮去腐等不同功效,分别还可主治疟疾,黄疸及肿毒不溃、牙疳及风眼赤烂等皮肤或五官疾患。

  本类药物均具苦味。本类药均可治疗热证,故多具寒性。涌吐的作用趋向为向上,故本类药物均具升浮性能。涌吐是本类药直接作用于胃的结果,涌吐药均适用于毒物、宿食停留胃中需要涌吐的病症,故可归胃经。其中,能截疟治疗疟疾者,可归胆经(疟属少阳);能祛湿退黄治疗黄疸者,可归肝经。本类药物都有毒。

  因涌吐药药力峻猛,奏效迅速,所服药物大部分会随呕吐吐出,而不能被机体吸收,故本类药物用于涌吐时,其他对证药物与涌吐药共剂服用意义不大。本类药物用于涌吐,主要与以下两类药物配伍:一是能增强其涌吐作用的药物,目的是为了在保证涌吐效果的前提下,降低单味涌吐药的用量,以避免因单味药用量过大,导致中毒;二是配伍药物作为赋型剂,用以降低涌吐药在药剂中的浓度,以降低其烈性。

  涌吐药都有毒性,剧烈的呕吐极易伤中败胃,损津耗气,故只适用于体壮邪实者,对体质虚弱者及老人、小儿、妇女胎前产后,以及素患失血、头晕、心悸、劳嗽喘咳等证者,均应忌用或慎用。使用涌吐药涌吐,应注意用量用法。用量以能诱发呕吐为度。用量过大,涌吐太过,易伤正气。用量偏小,多令患者恶心,欲吐不得,徒增难受,不能达到祛邪治病的目的;不能诱发呕吐,药物停留体内过久,被机体吸受过多,反而容易导致药物中毒。如由于个体差异,患者服用常用涌吐剂量的涌吐药后未能诱发呕吐,可饮热开水,或用翎毛探喉以助涌吐。涌吐药只可暂投,不可久服,服药应中病即止。呕吐后宜适当休息,切勿立即进食,以免因食物刺激再导致呕吐,重伤胃气。待胃肠功能恢复后方可进食少量流质或半流质等容易消化的食物,以养胃气。如服药后呕吐不止者,应及时解救。一般可用降逆止呕药止呕。张子和在《儒门事亲》中说:“吐至昏眩,慎勿惊疑……如发头眩,可饮冰立解,如无冰时,新汲水亦可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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